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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闵行区微短剧产业发展 专项经费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2026-10-145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微短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沪文旅规〔2026〕1号)、《闵行区关于促进微短剧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闵文旅规〔2026〕1号),结合闵行区微短剧及相关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闵行区微短剧产业及相关领域的各类市场主体。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要求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申报单位需拥有申报项目内容版权或取得版权方授权,对内容及其版权承担完全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2.同一申报项目未曾获本区其他专项资金支持。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单位在享受政府财政扶持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或违反经费管理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2)一年内(指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一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

(3)在“信用中国”等官方信用平台有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等负面记录且未修复的。

(4)其他不符合财政资金扶持条件的情形。

三、主要支持内容

1.支持产业载体发展

(1)扶持标准

对于产业载体内微短剧等网络视听相关企业数占比超过30%,且相关企业总数达到50家以上(或微短剧相关业务的独立企业租购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同时微短剧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同比增幅达到10%及以上的,按不超过产业载体内微短剧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增长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扶持。

(2)申报材料

①《闵行区微短剧政策申请表》(载体);

②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载体内微短剧等网络视听相关企业2025年财务报表(含税收业务专用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④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说明。

2-1支持优质项目发展-平台分账模式扶持

(1)扶持标准

对在本政策实施期内,在腾讯、优酷、爱奇艺、芒果TV、红果、抖音等主流视频平台首次上线播出且已完成结算的微短剧项目,制作方实际取得的平台分账收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该分账收入的3%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闵行区微短剧政策申请表》(企业);

②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全片存储网盘链接及播放量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与申报项目名称、内容等信息一致,能够显示总点击量的播出页面清晰截图或播出平台后台、第三方数据分析机构播放量统计数据;

④包含平台分账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⑤申报机构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参考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⑥能够证明项目分账收入的项目合同或协议及相关入账证明;

⑦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说明。

2-2支持优质项目发展-委托承制模式扶持

(1)扶持标准

对在本政策实施期内,在腾讯、优酷、爱奇艺、芒果TV、红果、抖音等主流视频平台立项、完成并交付播出的微短剧项目,主要承制方实际取得的承制服务收入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该实际承制收入的6%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内获得平台分账模式和委托承制模式扶持资金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闵行区微短剧政策申请表》(企业);

②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全片存储网盘链接及播放量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与申报项目名称、内容等信息一致,能够显示总点击量的播出页面清晰截图或播出平台后台、第三方数据分析机构播放量统计数据;

④包含承制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⑤申报机构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参考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⑥能够证明项目承制费金额的项目合同或协议及相关入账证明;

⑦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说明。

3-1支持微短剧融合区域文化

(1)扶持标准

若上述作品中体现在地文化、区域文旅地标,且涉及内容时长1分钟及以上的,额外给予1万元的扶持,每增加1分钟再给予1万元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全片出现区域地标性建筑总时长的证明材料。

3-2支持传统影视企业转型

(1)扶持标准

对优秀影视等作品进行改编且为首次备案上线的微短剧项目,按不超过企业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的扶持,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闵行区微短剧政策申请表》(企业);

②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全片存储网盘链接及播放量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与申报项目名称、内容等信息一致,能够显示总点击量的播出页面清晰截图或播出平台后台、第三方数据分析机构播放量统计数据;

④包含项目总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⑤申报机构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参考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⑥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说明。

4-1支持企业打造专业化平台

(1)扶持标准

对聚焦微短剧产业发展的专业化平台,新获国家级专业化平台认定或国家级专项资金扶持的,按不超过企业项目投资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资金分2年拨付;新获市级专业化平台认定或市级专项资金扶持的,按不超过企业项目投资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资金分2年拨付。

(2)申报材料

①《闵行区微短剧政策申请表》(企业);

②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项目建设运营方案;

④项目预算评估报告;

⑤绩效目标;

⑥项目获得国家级、市级认定或专项资金扶持的相关证明材料;

⑦包含项目总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⑧申报机构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参考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⑨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说明。

4-2支持平台成果转化

(1)扶持标准

对上述平台成果转化且投资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合作项目,按不超过企业项目技术投资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扶持,资金分2年拨付。

(2)申报材料

①企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性及产业化的证明材料。

②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说明。

5.支持企业技术攻关

(1)扶持标准

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并应用且取得成效的项目,按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扶持,资金分2年拨付。

(2)申报材料

①《闵行区微短剧政策申请表》(企业);

②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项目计划书;

④企业近两年有效的年度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单位承担项目相应的能力、资质等证明材料;

⑥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证明,技术先进性的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等;

⑦研发成果产业化的证明材料;

⑧已承担国家或地方项目与申报项目类似的,需提供已承担国家或地方立项通知书、项目任务书和课题任务书彩色扫描件;

⑨提供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的研发费用证明材料;

⑩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说明。

6.支持企业打造创新应用场景

(1)扶持标准

对开放运营满1年,且累计获得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社、解放日报社、上海广播电视台、澎湃新闻等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4次及以上、平均月度票务服务人次不低于6000人或月度经营性收入不低于60万元的,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一次性扶持,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2)申报材料

①《闵行区微短剧政策申请表》(企业);

②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项目受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社、解放日报社、上海广播电视台、澎湃新闻等主流媒体好评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包含月度经营性收入和项目总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合同、票据;

⑤申报机构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参考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⑥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说明(如是否纳入市级相关场景建设支持等)。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闵行区微短剧政策申请表》(见附件),汇总申报材料,如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材料用A4纸打印,逐份在首页盖申报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区文化旅游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予配合提供。

1.电子材料。申报单位需将申报表(word版)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yfz@shmh.gov.cn,压缩包以“2026+企业名称+申请条款及项目名”命名。电子材料受理时间为本指南发布日至2026年10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2.书面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于左侧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不退还)。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与地址: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闵行区莘北路525号,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书面材料须现场递交,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五、申报咨询

联系人:吴老师 54957091; 

咨询时间:本指南发布日至2026年10月30日(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7:00)。

六、声明

1.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同类政策。

2.对弄虚作假申报、挪用专项资金的市场主体,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限制或取消其扶持资格。

3.获扶持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市、区专项资金所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获得的配套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和合规使用。积极配合项目抽查、验收工作。

4.本《申报指南》由区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5.如审计报告来不及提交,可以延后补交。


附件:

1.闵行区微短剧政策申请表(载体)

2.闵行区微短剧政策申请表(企业)

请使用以下链接下载:

2026年度闵行区微短剧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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