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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规范用户上传微短剧管理
2026-09-071

转载来源:广电视界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规范用户上传微短剧管理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MTU0MDEzNQ==&mid=2247559393&idx=1&sn=4f753ed290cb26929e69baad04f2b0f4&scene=45#wechat_redirect


当前,微短剧这片互联网时代的“新大陆”,正以前所未有的姿态蓬勃生长。然而,新事物总伴随着新的课题。9月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就机构和个人用户上传微短剧的播出规定作出进一步明确,为微短剧的“自由创作”划出清晰边界。



一纸提示,字里行间涌动着的不只是管理的力度,更是对新生事物呵护与规范并重的温度


(一)

 

微短剧的兴起,是技术普惠与大众创造力的双向奔赴。AI技术降低了创作门槛,让“人人都是创作者”从口号变为现实。无数普通用户拿起工具,将生活的吉光片羽、心底的奇思妙想,凝练成一集集短小精悍的作品

 

应当讲,这是大众文艺史上一次生动的“还艺于民”,是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最鲜活的注脚

 

但自由从不是无序的同义词,繁荣的土壤也离不开规则的篱笆。当海量用户生成内容涌入平台,泥沙俱下的风险随之显现,个别违规内容借AI之便悄然传播,给行业生态蒙上阴影《管理提示》的出台,恰是划定了一道清晰的田垄

 

《管理提示》要求,机构或个人用户在微短剧播出平台上使用账号上传的微短剧,由播出平台履行内容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凡播必审制度

 

凡播必审”,是底线,亦是责任

 

管理提示首先将内容管理的职责锚定于播出平台。机构或个人用户通过账号上传的微短剧,播出平台必须严格执行凡播必审制度,承担起“守门人”的角色

 

这意味着,海量用户生成内容不再是无序流淌的“信息流”,而必须经过平台审核机制的过滤与沉淀

 

 

但这份提示并未止步于“管”,它更着眼于“理”,也就是理顺分类管理的逻辑,厘清不同层级微短剧的审核要求

 

管理提示要求,用户上传的符合一类、二类分类标准的微短剧,应当取得《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播出平台不得传播个人上传的自制特殊题材微短剧

 

这种分类施策的思路,如同为不同体量、不同题材的作品量身定制了“通行证”,既严把了关口,又避免了“一刀切”的粗放

 

对于符合一类、二类微短剧分类标准的作品,平台需对《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或批准文件进行审核,从源头确保其合法合规。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对“个人上传的自制特殊题材微短剧”划出了明确的红线。这看似严苛,实则是为保护创作者而设的“安全阀”。

 

特殊题材往往涉及敏感领域,个人创作者在缺乏专业把关的情况下贸然涉足,不仅作品质量难以保证,更可能触碰法律与道德的边界。明确禁止,是对创作者的提醒,更是对行业健康生态的守护

 

 

分类管理,让规则更具颗粒度

 

针对机构或个人用户在微短剧播出平台上使用账号上传的三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要求播出平台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并同步将相关剧目信息和节目编号在线上系统报送广播电视主管部门。

 

这一“备案+审核”的双重机制,既赋予平台日常审核的灵活性,又将关键信息纳入监管视野,实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

 

“鼓励探索边播出、边审核的模式”,则是《管理提示》中一抹亮眼的暖色,并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管理不是要束缚创造,而是要护航创新。

 

微短剧的生命力正在于它的“微”和“快”,在于与用户即时互动的鲜活体验。边播边审,是对这一传播规律的尊重,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创新创造留出的呼吸空间。显然,这是一种充满智慧的平衡在秩序与活力之间,寻找那个恰到好处的支点

 

如果说繁荣是微短剧的A面,那么规范便是其不可或缺的B面。《管理提示》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既是对行业乱象的及时纠偏,更是对长远发展的制度蓄能。

 

近年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坚持以《管理提示》的方式,作为促进行业繁荣规范发展的重要手段,起到了润物无声、因时制宜的引导作用。这种以常态化、精细化的提醒,是一种“柔性治理”的智慧,让政策成为与创作者并肩前行的路标。每一次提示,都像是一次温和的握手,提醒着行业在奔跑中不忘看路。

 

微短剧的成长,既需要创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也需要规则清晰、权责明确的轨道。唯有规范与活力并行、审核与创新共进,微短剧才能真正从“流量风口”迈向“质量高地”,在数字时代的文化版图中留下属于自己的深刻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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